這輛挖掘機已被法院依法查封,現在對其進行扣押,請你予以配合!面對百般阻撓的被執行人楊某,漣水法院執行干警潘輝字字鏗鏘地說道。最終,這輛三百多公里外的挖掘機被連夜扣押回漣水。
據悉,原告盧某和被告楊某民間借貸一案,漣水法院于2019年11月25日作出判決,被告楊某歸還原告盧某借款本金204000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因楊某未能按照判決書規定依法履行還款義務,盧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后,法院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督促其盡快履行義務。9月2日,執行干警在常熟對被執行人進行現場調查的時候,發現該被執行人名下有一輛挖掘機。起初,被執行人情緒比較激動,對法院執行工作十分抵觸,后經干警耐心細致的釋法明理,楊某主動交出挖掘機鑰匙并交代出涉案車輛的具體位置。
考慮到異地執行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干警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向部門負責人匯報相關情況。該院執行局局長王君立刻作出指示,啟動執行緊急行動方案,調配干警趕赴增援。最終,歷經八個多小時,遠在三百多公里之外的涉案財產被順利執行回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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