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2日,交通運輸部、發改委起草了《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明確,兒童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以年齡為判定標準,6-14歲的執行客票半價優待;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以身高為判定標準,便于旅客出行和經營者執行。
此次《征求意見稿》對特殊旅客的權益保障提出了多項舉措,其中對社會關注度很高的兒童優惠乘車問題,《意見稿》明確,對持有效身份證件的6至14周歲兒童,城市公交、長途客運客票半價并提供座位;除9座及以下客車外,6周歲(含6周歲)以下不單獨占用座位的兒童免費乘車,單獨占用座位的客票半價。兒童未帶有效身份證件的,以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和1.2~1.5米為標準,分別執行免費和半價優待。滿載情況下免費乘車兒童數量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此外,持相應證件的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同樣可享受半價優待。
此外將進一步規范政府和經營者定價行為,道路運輸經營者應明碼標價,按政策制定或調整價格,并保持基本穩定。班車客運應至少提前7天公布票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應標注或公示上限票價,并鼓勵向旅客免費提供改簽服務;網約車平臺公司應主動公開定價和動態加價機制,如需調整,至少提前7天向社會公布。巡游出租車、網約車、班車客運等在惡劣天氣或重點時段違規漲價的,將被納入信用黑名單。
《意見》明確,到2020年,道路運輸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保留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道路運輸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有效建立,道路客運、出租汽車等領域經營者價格行為更加規范,主要由市場決定的道路運輸價格,形成機制和科學、規范、透明的道路運輸價格監管制度基本健全,價格機制引導資源配置、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的作用明顯增強。
據悉,《道路運輸價格改革意見(征求意見稿)》反饋截至7月25號,公眾可以登錄交通運輸部網站提出意見。
附件一: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
附件二:《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