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中心向清運車司機收取押金,律師稱違反勞動法。 本報記者 宋祖鋒 攝一個月前,即墨環衛中心向70余名環衛清運車司機每人收取5000元押金,引起司機不滿。10月12日,即墨環衛中心稱,收取押金是為了提高環衛清運車司機的責任心,防止車輛遭到人為損害。律師認為環衛中心做法不符合勞動法相關規定,應當將已經收取的押金退還給清運車司機。
本報記者 宋祖鋒
環衛中心“出招”
七十名司機被收押金
日前,有市民向本報反映,一個月前,即墨市環衛中心向環衛車司機每人收取5000元押金,認為涉嫌違背勞動法相關規定。“前些日子確實收了5000元的押金,但是具體什么原因我們也不太清楚。”12日,即墨環衛中心一名清運車司機說,他從事環衛車駕駛已經兩年多了,之前并沒有交納任何押金,但是在一個月前,即墨環衛中心向每位清運車司機收取5000元押金。“可能是最近有的司機工作時發生多起損壞環衛車輛的事件,所以單位才出此對策。”這名清運車司機猜測說,但是他認為不能因為個別司機的行為,就讓全部司機都交納押金。
收取押金一個月
沒有司機受處罰
12日,記者來到即墨市環衛中心,相關負責人稱,即墨環衛中心共有70余名環衛清運車司機,司機每天都要駕駛清運車輛,一個月前,為了防止清運車輛人為損害,提高司機責任心,才決定向清運車司機每人收取5000元押金。
“車輛正常損耗,或者發生第三者責任事故都可以走保險程序處理,也不會從押金里扣。”該負責人說,環衛中心收取司機押金的目的并不是為了懲罰,而是要督促司機提高工作責任心,愛護車輛,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在每天工作前,環衛中心規定司機都必須對環衛清運車的水箱、機油、底盤等部位進行細致全面檢查,并做好書面記錄簽字后才能出車。如果一些司機因為責任心不強,檢查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車輛問題,從而造成車輛損害或者故意損害車輛,就讓司機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具體賠償標準,該負責人說,需要根據車輛受損情況并綜合分析研究才能決定司機具體的賠償金額,而這部分賠償金就會從押金里扣除。收取押金一個月來還沒有一名司機因此受到處罰。而收取的押金也是專款專用,統一保管不能挪作他用。如果司機調崗或者離職,押金會如數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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