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教練帶學員上路練車是很正常的現象,但是一些教練為圖方便,帶著學員隨便選取道路練習,結果學員練車“亂走路”,教練領到了罰單。2月29日,云龍交警大隊就查到一位這樣的教練。
當天下午3時許,云龍交警大隊六中隊民警正在三環南路巡邏檢查,在巡邏到礦大立交橋時,一輛車牌為蘇C37**學的教練車在車流中緩慢行駛,駕駛員看到交警巡邏過來,表情顯得很緊張,民警看到這一異常情況,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只見駕駛室內坐著的并不是教練,而是學員。“有駕駛證、行駛證、線路圖嗎?”面對交警,教練趕緊下車并將相關證件拿了出來。民警看了線路圖,發現該路段并不是學員指定練車路線。對此民警表示:“該路段是市區的大動脈,每天車流量都很大,也是交通擁堵的重點路段,學員駕車不熟練,易造成堵塞甚至碰撞”。
《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駕駛教練車未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線路、時間行駛的,罰款200元。按照此規定民警對該教練開出了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