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力帆股份發布公告稱其子公司力帆乘用車收到了財政部下發的關于騙補調查的處理決定。同時發布公告的還有西部資源,其子公司重慶恒通客車有限公司也收到了財政部的處罰通知。
公告發布后,力帆股份董秘湯曉東回應表示,“補貼本來只是推動行業發展的一個手段,但在實際操作中,細節理解上還是有一些偏差,通過這次查處,能推動行業良性發展”。
與力帆態度不同的是,西部資源表示,財政部處罰告知書擬定的行政處罰尚不是正式處罰文件,恒通客車將就此進行書面陳述、申辯,并提出書面聽證申請。
力帆累計2395輛不符申報條件
10月9日,力帆股份對外發出公告表示,近日接到由財政部下發的《財政部關于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處理決定》。據了解,此次專項檢查涉及2013年-2015年力帆新能源汽車的補貼資金。
力帆方面稱,取消力帆乘用車2016年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預撥資格及對2395輛新能源汽車不予補助,不影響力帆乘用車2016年度銷售的新能源汽車在銷售后繼續依法申請取得新能源汽車補貼,但在短期內上述補貼撥付方式的調整對力帆乘用車會產生一定資金壓力。
上述2395輛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不予補助,將可能導致對公司自2015年始至2016年上半年的營業收入及稅前利潤等主要財務指標進行追溯調整。據悉,其中對2015年度營業收入及稅前利潤涉及減少約為4689萬元,對2016年度營業收入及稅前利潤涉及減少約為6719萬元。
由于其騙補的方式影響并不惡劣,財政部對于力帆新能源汽車的并沒有實施罰款等處罰措施,只是對涉及車輛不再給予補助,以及取消預撥款資格。
除此之外,針對2395 輛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不予補助,力帆汽車將會對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的主要財務指標做出調整,其中對 2015 年度營業收入及稅前利潤涉及減少約為 4689 萬元,對2016 年度營業收入及稅前利潤涉及減少約為 6719 萬元,扣除車輛重復統計因素,共計2395輛不符合申報條件,涉及中央財政補助資金1.14億元。
據力帆股份8月產銷快報顯示,公司8月新能源汽車產量13輛,同比下降95%,環比下降92%;銷量方面,8月份新能源汽車銷量為142輛,同比下降18%,環比上升45%。
恒通客車2億元補貼或被追回
實際上,因騙補行為發布接受處罰公告的上市公司不止力帆股份一家。9月30日,另一家涉騙補的車企重慶恒通客車的母公司、上市公司西部資源發布公告稱,2013年-2015年,恒通客車共有1176輛車實際安裝電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不符合申報條件。
不過,與力帆態度不同的是,西部資源表示,財政部處罰告知書擬定的行政處罰尚不是正式處罰文件,恒通客車將就此進行書面陳述、申辯,并提出書面聽證申請。
截至檢查日,恒通客車2013年至2014年不符合申報條件的874輛新能源汽車已申請并獲得中央財政補助資金2.08億元;2015年不符合申報條件的302輛已申請中央財政補助資金7550萬元。
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四條和《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的相關規定,財政部將追回恒通客車2013年至2014年874輛新能源汽車已獲得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2.08億元,擬對恒通客車作出按問題金額的30%,處以6236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15年生產銷售不符合申報條件的302輛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不予補助,并取消恒通客車2016年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預撥資格。
經初步估算,如按上述告知書擬定的行政處罰,將分別減少重慶恒通客車2013年利潤總額1.55億元、2014年利潤總額1.15億元、2015年利潤總額7550萬元,并將減少其2016年新能源汽車訂單。
有業內人士表示,國家對新能源汽車行業的管理已有趨緊趨嚴的跡象,隨著政策紅利的刺激減弱,將加速新能源行業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