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工信部獲悉,工信部對《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 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強調,要建立企業履行燃料消耗量 和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失信企業“黑名單 ”制度。對不履行承諾內容的失信違規企業,將其列入“黑名單 ”并公開曝光,并在市場準入、享受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政策、貨物通關等方面,對違規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征求意見稿編制的主要思路為,對乘用車生產企業同時提出平均燃料消耗量達標與新能源汽車生產比例達標兩個考核指標要求,設立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車兩種積分,根據是否達標情況形成燃料消耗量正、負積分和新能源正、負積分。
燃料消耗量正積分允許在一定范圍內轉讓給其他企業或自身結至下年度使用,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僅允許交易,不許結轉。燃料消耗量負積分和新能源汽車負積分必須用新能源汽車正積分進行沖抵平衡。
積分交易由企業間自主進行,交易完成后向工業和信息化部遞交協議。工業和信息化部通過積分平臺進行積分劃轉、變更,對交易情況進行監督核實,并對不購買積分 的不達標的企業、沖抵后仍不達標的企業進行處罰,采取暫停油耗超標車型公告,仍未平衡的,逐步增加暫停車型品種,同時納入失信企業管理等處罰措施。
此前,據央視財經報道,財政部對90家主要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的專項檢查,一些企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涉嫌騙取財政補貼,部分車輛未銷售給消費者就 提前申報補貼,不少車輛領取補貼后閑置。對蘇州吉姆西客車制造有限公司、金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龍汽車有限公司、奇瑞萬達貴州客車 股份 有限公司及河南少林客車股份有限公司五個騙補典型案例予以曝光。